郎咸平:监管本质是藏富于民 内幕交易为何难除  作者 郎咸平 日期 2012-2-8 10:04:00
经济学家郎咸平(资料图)

  长期以来,“内幕交易”这个中国股市毒瘤,总在不经意间带给我们阵痛。我们严打内幕交易的口号喊这么多年,也打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不能根除?问题又出在哪里?

  监管本质是藏富于民

  内幕交易就是在信息公布之前完成的所有交易,美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打击是最严厉的。如果某一股资金突然入市拉抬股价,拉到高位之后套现离场,坑害中小股民,这就是不公平交易,是不允许的。美国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希望藏富于民。要藏富于民,那就需要老百姓在一个非常规范的市场里面同一天拿到信息,然后大家去交易,创造的财富大家一起分享。而不是说一个人透过所谓的内幕交易把我们的利益全部席卷走了,变成一个人的财富了。如果存在内幕交易,有内幕的人就会成为有钱人,其他老百姓因为受到损失而越来越穷了。所以美国确立下来的监管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不准内幕交易,不准操纵股价。

  美国调查内幕交易非常具体,比如说今天下午3点钟公布利好消息,那在这之前所有的能够带动股价上涨的交易全部都叫内幕交易,可能有几百起对不对,但它只抓其中一起,然后用国家的力量把你打得“家破人亡”,绝对有震撼力。对于内幕交易,美国有一个很好的机制,叫辩方举证。也就是说,如果股民控诉你,怀疑你这个产品有问题,你就要给监管机构说清楚,举证证明你没做这个事,你没坑害人。如果你没说清楚,你就是犯罪。这就是为什么从1934年一直到今天,美国会授予这种监管法令无上的权力,就是要造成一个可怕的、强大的震撼力,一旦抓到你一次之后呢,它就用国家的力量和你打官司,这是非常可怕的,目的就是保护中小股民。

  我们的《证券法》也是不准内幕交易的,我们总共调查了227起内幕交易,立案的有61起,移送公安机关的有16起,其他的有166起都是非正式调查。《证券法》的本质意义是,一旦碰到有冲突的时候,你做决策的惟一判断标准就是能否确保中小股民的利益。我国的《证券法》对于内幕交易最高处罚是300万元人民币,处罚的力度明显不足。

  现在最根本的不是监管水平的问题了,而是监管思路的问题。不少监管问题其实是还没有搞懂监管的本质,监管必须以老百姓,以中小股民的利益为惟一的考虑因素,而不是为了完善社会机制或者别的什么。

  立法的目的是承担责任

  美国1934年《金融交易法》的所有目的就是每个人都承担信托责任,替国家藏富于民,替老百姓创造更多的财富。这就是美国建立股票市场的终极目的。

  说到信托责任,它背后要有一个对法的尊重的精神,信托责任本身是要寄托于一个人的良心。在美国也好,在欧洲也好,信托责任之所以这么重要,是因为它背后有强大的法律震慑力,让你不敢没有信托责任。美国老百姓对于美国政府的执法力度是非常支持的。当时奥巴马所碰到的困境来自于华尔街的压力,是来自于利益集团的压力,但老百姓是非常欢迎的,因为老百姓确实看不懂,确实需要政府来协助,因此对于华尔街的制裁到最后得以通过,因为这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大的民生问题。

  如果我们的监管单位不知道如何监管,手段不会,目的也搞不清楚,到最后吃亏的当然还是那些中小股民,这也会违反我们这么多年一直提倡的藏富于民的理念。政府出面打击内幕交易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而打击,而是为了一个长远的立国目标——藏富于民。

Re:郎咸平:监管本质是藏富于民 内幕交易为何难除 作者 neijiade 日期 2012-2-21 19:33:00
neijiade我们的法律在现阶段对付老百姓是管用的,但是执法犯法者比比皆是谁能管得了特权人物或是和特权有利益往来的人哪?可叹啊!!!!!!!!!!!!!!!!!!!
期盼政法分开还能好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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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郎咸平:监管本质是藏富于民 内幕交易为何难除 作者 nanhuihuanghanblog(游客) 日期 2012-2-20 3:14:00
nanhuihuanghanblog(游客)《人民群众满不满意的本质就是他们的利益最大化》

前言:我从 托克维尔的专著《论美国的民主》中注意到这样的论述:“(集权社会资本或主权资本)这样一来,国家即可以通过举债的办法吸收富人的资金,又可以通过储蓄银行随意使用穷人的存款。国家的财富由政府操纵或支配而不断循环,并随着身份日趋平等而相应地增加,因为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只有政府能使个人相信,而每个人所以相信政府,则是因为他们觉得只有政府有些力量和可以持久一些。来自:当今的欧洲国家尽管统治者的地位不如以前稳定………。【1】参考本注解:一方面,人民对物质幸福的爱好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政府对这种幸福所用的资源的控制越来越加强。因此,人们通过两条不同的道路走向奴役。对物质幸福的爱好使他们不得不参加政府,而对物质幸福的追求又使他们越来越依靠政府。【2】公共的行政不但依附于同一权力,而且越来越集中于同一地方和控制在少数人手中。政府在集中它的活动的同时,便加强了它的特权。这是使它力量强大的两个原因。国家并未以总揽一切事务为满足,它还越来越自行决定一切而不被控诉和上诉。****参考本注解:关于这个问题,法国有一种奇怪的诡辩。当政府与私人之间发生诉讼时,不让普通法院法官审理,据说这是为了不使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混淆。其实是因为这样的混淆不能使政府既有审批权又有行政权,而为达到这个目的,就得更加危险和最为强暴的方法使两者混淆。”【3】
郎咸平教授,对利益核心问题的思考与寻觅溯源,我赞同您列举对比法“本质在于藏富于民”最利益连接点思路。借此本质“利益最大化观点和思路”,我是这样理解这个利益的保护所涉及的根基与《灯塔的力量》,那就是中国政府对联合国负有的《1966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承诺。
首先,中国大陆利益最大化的序列是:国家、集体才到个人。这样的序列来自国家体制的本质问题。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局,权力执行者必然执行其基础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目标;所以,这样的根基必然决定着市场的利益“按照权力者的监管思维展示阶梯状围绕其力量开展工作”。那么,利益的传导必然对经济的最终反映。人将是驾驭利益的最终执行和收益主体。对于个人主体的层次论,依据社会保障体系参与程度大致罗列如下:①机关单位、公司个人方式;②个人自由择业群体方式;③社区群体中的个人方式;④农村群体个人方式。在第②、第③中存在很大一部分“国家力量仍然没有兼顾到的帮扶群体。社会上称他们(她们)为自生自灭“夹心层或边缘人”。国家计划将这部分群体的利益规划到兼顾范围确实是任务艰难。道理很简单,兼顾的最佳手段就是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政府能否追求一个普世理性社会,在资本和证券市场给予了另一个反面答案。假设这部分人的有限资金投入股市或者购买理财产品,收入总会是入不敷出,藏富于民名存实亡。
第二,执政能力的审查目的就是要研究决策是否有效性
政府为何要自己审查执政能力呢,因为它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因此,它的决策有效性必须由权力者得以总结。既然意识形态决定其思路,那么,决策的开始思路对与错,现在的实践做法常态是,权力阶层要满意自行的决策目标,其次才是社会对工作的效果。这个基础话语权来自权力者对生产资料的掌控力量。社会评价监管者的工作是否满不满意,层面上只能说是政治口号的形式化而已。所以,权力换手率总能找到“某种借口”规避社会议论的渠道。其实执行权力者对待自己职位的利益同样需要时间换空间的行为考虑。理智一点说,就是解决问题需要时间。对于权力集中和权力下放,实属利益与责任游戏而已。比如说,一言九鼎的工作指导意见与“政府文件合法审批”渠道在机关规范工作中由来已久,有人称这是上智下愚的被动式权力执行习惯。了解组织布局模式就明白它(的纵向与横向关系)凭阶梯状产生不同的社会效果。在此借个真实的例子,说明地方高级领导主持工作所产生的指导工作意见对社会效果的影响力。某县撤销行政编制后并入某省会市,其连带关系带来了债权和债务遗留工作。其中一项遗留工作内容是原县级市借用了十七年的公司和个人土地预付款债。尽管该资金是用于地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而地方财政比较拮据,新任领导迫于无奈的众多诉求关系,在接待群体上访者后定下一个规矩,所有职能部门(集体协议执行)对声明放弃利息者优先分几年“偿付”的指导工作意见。这样一来,权益人在领取退款时必须与职能部门签订一份“放弃利息声明书”才能领取到款项事宜。简单接受利益处分关系倒没什么,但用政府执政规范审查党员干部行为时,疑问总会多出几个,尽管有贬义也有褒义:⑤政府拖欠公司和个人的交易预付款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⑥审查(党员干部履行的是)国家公共权力与解决遗留工作的本质利益是何种关系;⑦审查党员干部执行、指导工作意见行为的合法与合宪地位;⑧审查指导工作意见是否符合中国政府对联合国的《公约》所负有的承诺等。大家都明白,某些党员干部依然是采取“过家家”思维方式管理地方工作都习以为常。如此一来执政水平马上降低了效率。从第⑤到第⑦行为审查中普通人都知道不公平,不合理;第⑧方面审查就出现大问题了,也就是说,地方高级官员是否负责任对中央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我所学习和领会到的就有:2001年3月27日生效的《1966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4】其中“第二十五条 本公约中任何部分不得解释为有损所有人民充分地和自由地享受和利用它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的固有权利。”我始终相信,某些地方党员干部解决影响民生的遗留工作所采取的强权手法,可以来自某个领导一句话。可以想象,权益人被时间绑架了二十几年后权益依然没用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只能由地方高级官员来回答。我只能从文件的审查思路考虑问题。为什么呢,因为这份《指导意见》并没有列到法制局的“政府合法文件审批处”进行审查并指导工作。职能部门“好心解决实际问题并集体欺压权益人”成为工作强权手段。如此看来,那些地方政府债券与这些权益人丝毫没用任何关系值得深思。新官都不喜欢旧事占用财政的现金流。恰恰这种心态决定处理问题的“核心”。另外一个偏题的惯例是,地方高级领导喜欢大资金,大财团的大项目。恰恰就是这些上市公司或者信托公司,长期以来没有给予投资人任何的回报。所以,本质利益问题都牵扯到“反垄断”能力中。但实际利益关系就决定其意识形态和工作思维,某些地方官员行为却又在制造新的垄断可能,并非共同致富模式机会!。可以理解,投资回报需要周期性。低成本资金来源地只有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才是最佳的吸金地。否则,权力层创造出并给予权势资本和商业资本最优惠的审批条件或机会。
罗纳德. 德沃金在其专著《认真对待权利》中这样写道:“在这样的时期内,法律发展必须要在维持现存的法律和政治实践一致性与调整和适应由这种社会与经济的迅速变化所急剧产生的新的环境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如果法律未能充分维持其与过去的一致性,那么它将失去其完整性。并且,在这样的情况下,将打乱重要的、已经确立了的社会和商业期待。对于依靠法律来保护他们的利益的人们来说,这使法律看起来不那么可靠,不那么公平,也会削弱社会对法律的尊重。如若没有这种尊重,法律,这一正常情况下引导社会经济发展最有效力的手段,就将失去它对这一发展的影响。”【5】托克维尔认为:“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来自民主之中的多数。公民之中的多数虽然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对立的利益。贵族的法制与此相反,它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因此,一般可以认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贵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于人类。”而且,“民主政府尽管还有许多缺点,但它仍然是最能使社会繁荣的政府。”【6】
结束语:中国政府对联合国的《公约》承诺,依然是审查域内文明的灯塔。我总是相信,《灯塔的力量》可以行使万年船。


注释:
【1】 页934;【2】同参考第935页;【3】同参考第936页;
来自:《论美国的民主》 (上、下)【法】托克维尔, 董果良译;
【4】国务院政府官网站,2001年3月27日域内生效。
【5】<<认真对待权利>>[美] 罗纳德. 德沃金; 信春鹰 吴玉章译 上海三联书店。2页;中外版序言。
【6】《论美国的民主》译者序言。5页。同参考291页关于“美国社会从民主政府获得的真正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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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郎咸平:监管本质是藏富于民 内幕交易为何难除 作者 会飞的猪 日期 2012-2-11 16:33:00
会飞的猪而现在的监管都是坑害百姓的机构了,把百姓当做摇钱树,从考公务员的书籍里就可以体现了,里面从未发现有谈论国家和百姓的话题,都是哪些什么逻辑,什么申论,逻辑怎么去坑害百姓,坑害百姓后又如何为他们申论,解脱罪名。你说考这东西能考出清官嘛,该醒醒吧。我觉得应该考治国方略和如何爱民、亲民、恤民等内容。这才真正是关爱百姓的父母官。
Re:郎咸平:监管本质是藏富于民 内幕交易为何难除 作者 PT老百姓(游客) 日期 2012-2-10 14:53:00
PT老百姓(游客)中国要做到藏富于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投资者能做的就是远离那些有内幕交易嫌疑的投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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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郎咸平:监管本质是藏富于民 内幕交易为何难除 作者 一叶知秋(游客) 日期 2012-2-8 12:17:00
一叶知秋(游客)中国与美国的本质区别——只允许少数人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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